技術資料內容的參考說明
發布日期:2020-01-08
一、產品類技術特征概括有成分、結構、含量、零部件、元器件、幾何形狀、技術參數、構成材料以及零部件或元器件之間的相互位置關系及連接方式等。方法類技術特征概括有動作或動作的總和、完成動作的時間順序以及完成動作所需的條件,如時間、溫度、壓力、速度、電場、磁場、頻率或波長、方向、功率,還有利用的原料、材料、試劑、催化劑、工具、裝置、設備等。
二、機械產品是指由構件組成的產品。如升降機、照相機、自行車等。機械產品必須是由一定的零部件組成,因此,需要說明這些零部件名稱、作用與功能、相互之間的配置關系,說明它們相互之間所處的上下、左右、前后和里外的位置關系,才能反映出該產品的基本形態。
機械產品的結構分為產品的靜態結構和動態結構。靜態結構應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內容:(一)構成產品所必須的零部件;(二)這些零部件之間相互配置關系;(三)這些零部件之間的連接方式。產品的動態結構是指產品的工作原理和過程,主要是說明各零部件在工作狀態時,相互之間的動態配合關系。
三、電子(電路)產品是指由器件,如電阻、電容、電感、電子管、半導體、整流部件、放大部件等組成的產品。在說明電子產品的結構時,需要說明電子元器件、部件之間導線連接的關系或者電信號傳遞的關系。電子產品的技術結構內容還要求這種由導線連接的關系或電信號傳遞的關系必須構成回路,否則就說明所表述的情況中還缺少構成所說電子產品的某些技術內容。另外,在電子產品的描述中,需要說明這些電子元器件、部件在這一電路產品中的功能或作用,才能清楚地反映出這一電子產品的整個狀態。電路產品的技術結構內容包括下面三個方面:
1.構成電路產品所必須的元器件、部件;
2.這些元器件、部件之間相互“配置”的關系:a)元器件、部件之間通過導線連接的關系,或者元器件、部件之間電信號傳遞形式的連接關系或部分元器件、部件之間通過導線連接,部分元器件、部件由電信號傳遞形成的關系;b)這些元器件、部件必須連接構成電回路。
3.這些元器件、部件在電路產品中的功能或作用。
另外,構成電路產品的元器件、部件的材料、參數、型號、性能等內容,必要時應當在技術資料中加以明確表述。
四、化學物質發明的技術特征,化學物質一般指組合物及化合物,組合物的技術特征包括組份及其含量范圍。如果組份的含量是所述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確定的,則可以只限定組份;一般情況下,必須對組份原料的通用化學名稱、來源及各組份的含量范圍予以描述,并對該組合物的生產方法進行簡單描述。化合物的技術特征包括該化合物及與該化合物最接近的化合物的通用名稱、分子式、結構式、分子量、必要的物理化學參數、用途以及兩者結構上的區別等,還必須對該化合物的生產方法(包括原材料、配比、工藝參數和工藝步驟、催化劑等)進行詳細描述。同時,還必須給出證明該化學物質(組合物及化合物)產生有益效果的試驗數據及其試驗方法。
化學方法或工藝發明的技術特征,它是指實現發明所述方法必須的一些動作或步驟,包括原材料及其配比、工藝參數及工藝步驟、催化劑等,工藝參數包括溫度、壓力、反應時間等。總之,這些動作或步驟的總和應當反映發明的完整技術內容。
五、對于辦理醫藥化工、生物基因、信息技術以及上述未涉及內容的專利申請,因技術方案較為復雜、特殊,最好能與專利代理人面談,詳細交流和探討相關技術內容,以利于專利代理人正確理解發明創造的完整方案,從而順利地撰寫專利申請文件,使發明或實用新型獲得有效的保護。